|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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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集团公司 文章来源:集团公司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
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集团公司年初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为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公司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目的是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足治隐患、防事故,健全完善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由稳定好转向明显好转发展。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行动的目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文件要求上来,统一到集团公司的部署上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安全督查领导机构,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者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一线,亲自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要把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集团公司按照统一部署,拟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将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增强工作主动性,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明确重点,全面发动,扎实推进
这次专项督查行动既要全面深入、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切实按照集团公司4月20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提出的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的要求,结合此次行动,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定措施、定时间、定整改单位、定责任人)要求加以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的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不留后患。同时,要重点针对省政府2007年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各级安监部门、煤监部门各时段安全监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各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是否销号情况进行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矿工报、网站、宣传栏等矿区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隐患治理年”的目标措施,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加深对安全发展理念的理解,逐步构建安全和谐的矿区氛围,实现矿区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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