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学习水矿《反腐倡廉建设文件选编》进行考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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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司纪委 文章来源:公司纪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机关各部室:
为推动省国资委纪委“学法规、守廉洁、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学习、熟悉和执行好水矿《反腐倡廉建设文件选编》的各项规定,加强全公司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水矿纪监发〔2008〕2号和4号文件的安排,现决定九月份对学习水矿《反腐倡廉建设文件选编》进行考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集团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各单位、各部室正副处级干部及副总师进行考试,其他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二、考试方式
分片区集中进行。其中,大湾矿、盛远公司、二选厂、顶拉矿、大湾综管处在大湾矿进行;汪矿、那罗矿、大河矿、汪洗厂、汪管处在汪矿进行;中岭公司、鑫源公司、鑫晟公司、技校、老鹰山社区在鑫源公司进行;格目底公司在格目底公司进行,其余单位和机关各部室在集团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进行(织金矿区筹备处自行组织)。大湾矿、汪矿、鑫源公司、格目底公司、公司工会负责考场准备。
考试采用开卷考试,但必须各自独立完成。
三、考试时间
统一为9月 11 日下午2:30~4:30
四、奖罚机制
对考试成绩优秀的前10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各罚款200元,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望各单位和机关各部室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副总师及以上人员,抓紧复习,做好应考准备。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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