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关于加强生产区队成本考核管理的通知》(水矿发〔2007〕37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从2月29日开始,集团公司企业管部、纪检审计部、财务部对八矿及两个选煤厂推进区队成本核算情况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八矿和两个选煤厂区队成本核算控制的开展情况
1、2007年下半年,上述单位均按照水矿发〔2007〕378号文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推行区队成本核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选取了2-3个生产区队作为试点推行区队成本核算工作。今年以来,除大河矿、鑫源公司目前尚处于部分区队试点运行阶段外,各矿厂均已在生产区队推行区队核算工作。
2、各矿厂在2008年的二级职代会承包考核方案中,均明确设立了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对材料、电力等成本指标进行了细化测算和分解,将成本指标和控制责任落实到了各区队和职能科室,建立了材料、电力等可控成本消耗考核办法和成本节超奖罚制度,通过查阅矿厂元月、2月的成本结算和工资考核分配资料,对各区队等均能按照职代会通过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3、材料成本控制的运行情况。各矿厂均建立了材料计划申报制度和材料领用审批制度,进行材料限额审批,分口把关。回收和修旧工作初步开展。各矿厂均制订了相关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清理回收物资,定期开展清仓利库,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工作力度正逐步得以加强,其中汪矿、大湾、那矿、二选、汪选的修旧工作开展得相对较好,老矿相对滞后。在采面安装等大型投入中基本做到了合理投入。其中汪矿、中岭、那矿的设备、材料台账较为完备规范。
4、电力成本控制的运行情况。目前二选、汪选正着手进一步安装到各岗位或各轮班的分表,将电力消耗考核进一步向班组岗位延伸。各矿均制订了电力消耗考核办法,也结合装机功率、开机率等测定了电耗指标,但各矿井未按水矿发〔2007〕378号文件要求对区队进行电力考核,没有对各区队实际耗电量进行计量,造成电力考核不到位。对各区队的生产用电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大马拉小车,运输设备空负荷运载等电力浪费流失现象仍未根本扭转。
5、其他非生产性支出的控制情况。各矿厂对其他非生产性支出都制定了相应的控制办法,进行了严格控制。如对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实行承包考核或限额管理等。
二、部分矿厂目前在成本核算管理方面可借鉴推广的措施
1、那矿在主运输系统推行皮带定时开机的措施。采面和煤巷掘进的原煤运输统一定时运输,不开机时进行系统和工程质量维护整修。一方面较好地控制了空负荷运载,提高了设备和电力利用率;另一方面利于运输设备的检修,降低机电事故率,同时为工作面整改工程质量提供了时间。
2、中岭公司采掘区队、大湾矿巷修工区的材料消耗日清管理。区队制定了各班组各工序的分项材料消耗定额,并据以将单产或单进材料费用计划核定给班组,当班结束后对照材料实际消耗将节超奖罚额直接进入当班工资分配,使每个班组、每道工序都有了节支降耗的动力。
3、二选厂的车间内部市场化结算。构建了厂内各车间相互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收支结算关系,将车间材料、水、电等计划费用全部测定进入收入单价,车间工资等于收入减去实际成本支出,全方位落实了车间成本管理责任,提高了车间成本控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大湾矿的材料成本预算管理。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区队根据当月生产计划编制材料消耗预算,报矿职能部门和分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明确了目标成本预算,并在生产过程中对照预算进行材料领用和消耗控制,强化了成本管理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三、目前区队成本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区队管理人员和职工成本意识依然较为淡薄。在对区队的考察交流中发现,部分区队管理人员对成本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目前主要存在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种是认为煤矿井下生产条件复杂,变化频繁,材料等成本不具有可控性,忽视成本控制;另一种是认为只要有产出就行,而强调成本控制会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正常进行,人为对立了投入和产出的配比及辩证统一关系。在这些思想主导下,区队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低下,经常造成成本超支,完不成矿厂下达的成本指标。
2、多数区队成本核算和控制手段较为原始、单一,核算账表尚未健全和规范。目前,各矿厂对区队的成本考核都做到了实物流程和价值指标考核的“双控制”,较为严格和规范。但多数区队在细化、分解矿厂核定指标到现场班组岗位方面处于摸索阶段,目前主要通过区队管理人员人为审批控制的手段,没有真正调动起班组成本核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队核算上账表不健全,多数区队仍然沿用原始记录本或“流水账”式核算。在账务管理和实物控制上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3、成本消耗基础定额测定和考核办法不尽完善,成本考核指标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矿厂对各种生产条件下单产、单进或单项成本消耗定额的测定工作刚刚起步,考核指标和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高,造成执行中偏差较大,难以实施,对成本考核带来不利影响。
4、电力成本所占成本比重高,但受计量不到位制约,目前控制和考核力度较弱,基本处于“实耗实报”状况。
四、处罚情况
由于大河边煤矿和鑫源公司推进工作相对滞后,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上述两个单位的矿长、党委书记和机电副矿长分别按月度(4月份)基本年薪的10%进行处罚。
五、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区队成本核算和控制,是今年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集团公司将结合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的召开,对各单位尤其是生产矿井和选煤厂进行区队(车间)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
2、集团公司将结合区队成本核算和控制的推进要求制定每季度的检查标准,进行验收考核,凡考核未达到90分的单位,将对该单位党政一把手、机电副矿长及分管经营工作的同志按月度基本年薪的15%进行处罚。
3、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与精细化管理等有机结合,认真总结试点区队的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区队成本核算的长效机制,并严格考核兑现。
4、各单位要结合井下的实际情况,提出生产区队井下分区域的电表采购和安装工作计划,已到货的要抓紧安装,争取在二季度末完成,并修订完善电耗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