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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杜绝内部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5月1日起,中岭公司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逐级否定制度。
一是分管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部室的验收结果进行否定。即现场工程质量与验收结果不符,存在提高验收等级现象,分管副总工程师对验收结果进行否定,罚分管部长或区长每面(头)每次200元,并对否定的验收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二是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副总工程师和安检站进行否定。即分管副总经理发现现场实际与验收结果不符,提高验收等级现象,且分管副总工程师和安检站未对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工区进行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副总工程师和安检站长每面(头)每次罚款300元,并对否定的验收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三是安全副总经理对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否定。即安全副总经理发现现场实际与验收结果不符,且分管副总经理未对分管副总工程师和安检站进行处罚,安全副总经理对分管副总经理每面(头)每次罚款400元,并对否定的验收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四是总经理对安全副总经理进行否定。即总经理发现现场实际与验收结果不符,且安全副总经理未对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处罚,总经理对安全副总经理每面(头)每次罚款500元,并对否定的验收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五是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否定,即董事长发现现场实际与验收结果不符,且总经理未对安全副总经理进行处罚,董事长对总经理每面(头)每次罚款600元,并对否定的验收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仲裁小组,对质量标准化验收或否定结果持不同意见的单位可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诉,经仲裁败诉方向仲裁小组提供仲裁服务费每次500元,作为支付仲裁人员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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