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水矿集团公司《关于调整在册职工岗位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已于2010年4月29日经水矿集团公司(水城煤电公司)十四届一次职代会第四次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调整在册职工岗位结构工资实施方案
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工资分配机制,更好的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岗位结构工资标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进行调整。具体意见如下:
一、调整范围
凡2010年4月30日的在册职工(含调研、内部退养、长期病伤人员),均属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1、基础工资由现行每月400元调整为500元。
2、岗位工资按水矿发(2003)333号文规定的各岗位工种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档上调200元(见附表)。
3、非在岗人员的调整:
(1)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2)内部退养人员,按照退养前所在岗位调整工资。
(3)长期病伤人员只调整基础工资。
4、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见习期、试用期待遇按下表执行:
新职工初期工资待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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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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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见习、试用期)
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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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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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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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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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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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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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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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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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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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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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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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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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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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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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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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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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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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采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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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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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辅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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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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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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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上岗后,岗位工资由所在岗位确定。
5、对新分配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按下表执行:
大学专科以上职工见习期满工资待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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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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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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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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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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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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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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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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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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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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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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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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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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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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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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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对新分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待遇。
(2)见习期满取得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按其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工资待遇,低于见习期满后工资标准的,按照见习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3)对原分配的大学专科以上(不含后续学历)毕业生,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低于见习期满后的工资标准的,按照见习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4)按照工人岗位分配的大学本、专科毕业生不执行本规定,岗位工资由所在岗位确定。
三、具体规定
1、有资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年休、探亲、产假、工伤停工留薪期等有资假期及加班、待分配、事假等工资支付,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对照现行的支付规定执行。
2、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仍然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岗位结构工资可随单位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当单位经济效益差,提取的工资总额较少时,应减发工资。
3、岗位结构工资调整后,为确保最低工资的执行,职工月度提供正常劳动,出勤达到法定制度工作日的,因经济效益等因素影响,月应付工资(含效益工资)达不到六盘水市钟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4、做好内部工资考核与分配工作。这次调整岗位结构工资,是集团公司在考虑到提高职工收入和物价增长等因素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党政领导对广大职工的关怀,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进一步搞好内部工资考核与分配工作,根据工作物等级的要求,调整好计件单价,让一线职工能够得到实惠,更进一步的调动起广大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生产任务打下基础。
5、这次调整岗位结构工资后所增加的工资,集团公司给予各单位在年初核定的工资总额基础上追加工资基数,调整工资考核提取单价,按照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办法的规定提取工资,按月批给各单位。
四、操作办法
这次调整岗位结构工资,要求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并同时填报《水矿(集团)公司岗位工种工资变动情况审批表》一份,调整岗位结构工资增资情况统计表及审批花名册两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存入个人档案。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岗位结构工资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